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评价是企业获取政策支持、提升创新能级的重要路径。该评价工作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施全流程线上办理,企业需严谨准备以下核心材料,确保信息真实、完整且符合规范要求:
一、基础资质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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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主体证明
-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(需加盖公章)。
-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,如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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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合规材料
- 通过“信用中国”平台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,证明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/质量事故、严重环境违法及科研失信行为,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。
二、研发活动佐证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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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发费用归集证明
- 上一年度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》(税务表单A107012),或提供审计报告中的研发费用专项附注。若企业未申报加计扣除,需提交规范的研发辅助账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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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发项目文档
- 研发项目立项报告、阶段性成果记录及验收材料,体现技术开发逻辑与持续性。
三、人力资源配置材料
- 人员结构证明
- 上年度12月社保缴纳凭证或个税申报记录,明确职工总数及参保人数。
- 科技人员名单(含姓名、岗位、学历),并说明专职/兼职人员占比。科技人员占比需达职工总数10%以上。
四、财务与经营状况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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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报表
- 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报表(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),加盖企业公章。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近期报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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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收与资产证明
- 审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,佐证企业年销售收入≤2亿元、资产总额≤2亿元。
五、知识产权与创新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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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识产权证书
- 有效专利、软件著作权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证书扫描件。Ⅰ类知识产权(发明专利等)和Ⅱ类知识产权(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、软著)均需提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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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与奖励证明(若适用)
- 近五年主导制定的国际/国家/行业标准文本;
- 国家级科技奖励证书(企业为前三完成单位);
- 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认定文件。
六、其他关键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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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》
- 在线填报后下载打印,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。需确保系统数据与纸质件完全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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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直通车条件的专项证明
-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、省部级研发机构批文等,可跳过评分直接入库。
材料提交的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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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式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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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一致性
- 财务数据、研发费用、知识产权数量等需与税务系统、审计报告匹配,避免因矛盾被退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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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更新要求
- 已入库企业须每年3月底前更新信息表,重新自评以延续资质。
结语
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是打通政策红利的关键环节,材料准备的系统性直接影响评审效率与结果。企业应建立常态化创新档案管理机制,将研发投入、知识产权布局与人才体系建设纳入战略规划,通过规范申报持续强化创新主体地位,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核心动能。